法院讯(陶昆伦)“你们这个纠纷其实很简单,双方也没有什么大的争议,今天是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与大丰镇派出所共同调解你们这个纠纷,希望双方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把这个事情协商解决了。”
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与大丰镇派出所共同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派出所干警共同发力,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化解了这一起历时两年多的矛盾纠纷,让双方获得了较满意的结果。这种人民法庭与派出所联动,协同处理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工作模式,是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践行“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法庭”的大胆尝试。
自创建“枫桥式法庭”以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认真学习领会“枫桥经验”在新时期的科学内涵,并充分发挥扎根乡镇、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处理基层矛盾纠纷过程中,积极同包括派出所在内的各基层组织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优化人民法庭与派出所之间联合办案、配合办案的联动工作模式,实现双方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互补。
在践行联动调处矛盾纠纷机制过程中,大丰法庭多次与大丰镇派出所开展联合调解、联合调查,联合送达,通过“法院+公安”的模式,展示司法权威与公信力,以联合办案的方式,让矛盾纠纷的双方相信案件办理、矛盾调处过程中的公正与严肃,让广大群众相信通过调解来解决矛盾纠纷同样可以获得公正的结果,同时还能有效化解矛盾,促进邻里、乡亲之间的和谐相处。
在今后工作中,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将继续发挥这种联动办案的优势,并继续深化与各基层组织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沟通交流,相互学习调处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探讨解决矛盾纠纷的调解思路,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熟悉民情的优势,合力化解乡亲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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