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齐亚东)为进一步推动和督促喀左县中医药监督工作,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工作,根据《朝阳市蓝盾十号--中医诊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喀左县卫生监督局全面开展了“蓝盾十号”专项整治行动。
全县共有71家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其中3家二级医疗机构 、15 家乡镇卫生院、53家中医个体诊所,目前尚无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中医诊所均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今年,喀左县卫生监督局对71家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并按期校验;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点、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等违法行为;中医医师及中医(专长)医师是否取得相应资格并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个别中医诊所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煎药室未单独设立、重复使用的非一次性拔罐类医疗器械无消毒记录,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立即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对问题严重的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1家,共罚款人民币1000元。
喀左县卫生监督局要求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防病知识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中药的使用率。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中医诊疗机构管理者和医护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保障全县人民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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